■本报记者 张兆华
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的韩冰,现任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法制大队一级警长,先后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大练兵比武竞赛标兵、全市打霸除恶工作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
工作中,韩冰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牢记“我是组织的人”。严格要求,恪守职责,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业精技强,创新提出“每日执法提示、每周执法通报、每月执法讲评”三个一制度。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工作行家能手。敢于啃“硬骨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积极发挥法制特长优势,为公安中心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在教育整顿执法顽瘴痼疾整治活动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为全局实现省厅推送的警情、积案全部清零目标。韩冰积极参与并圆满完成分局侦办的大部分重大、疑难、复杂重特大案件的办理工作,既负责材料的审核把关,又参与审讯调查,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案件主办人的韩冰,办理汪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此案办案时间长达二年,判决被告人15人,形成卷宗135卷,是济宁市历史上成功判决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他办理的孙某某等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案,此案办案时间长达半年,逐步将本案由一起简单的非法拘禁案办理成为一起有重大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判决被告人14人,形成卷宗67卷。
无私奉献,忘我工作。韩冰常年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克服妻子患有癌症、老人需要照顾等家庭困难,常说干就要把工作干到极致。2019年以来,他作为分局信访案件化解专班成员,先后参与侦办杨某某、王某等信访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他办理的国保工作专案受到中央领导的签阅批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