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兖州交警大队直属中队在丰兖路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自东向西驶来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民警闻到摩托车驾驶人孟某某身上有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孟某某体内酒精含量是27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孟某某称“下午干完农活,晚上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酒,认为骑摩托车没事。”没想到在他驾驶摩托车载着朋友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民警对孟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随后将孟某某带至交警大队事故科做进一步调查,并依法由医院医务人员对孟某某抽取血样送检。孟某某因自己的行为面临法律的严肃处罚。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将安全牢记在心间,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通讯员 王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