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3日
第03版:

无人机突从高空坠落 险伤六岁孩童

近日,本报党报热线栏目接到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带着6岁的女儿在万达广场行走时,突然天降无人机,“哐”地一声砸落在眼前一步之遥的地面上。“无人机飞行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失控就是高空坠物。在万达广场这样人员密集的地带,无人机飞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希望无人机驾驶员按规则飞行,不要危及他人。”王女士愤慨地说。

据王女士介绍,8月11日晚9点27分,她带着女儿路经济宁市万达广场(太白路店)万达金街东侧,行至好芙利和南笼包坊门口时,一架无人机突然坠落狠狠地砸在了她和女儿前方两米处。孩子吓得惶恐不安失声大哭,当她安抚好孩子,想查看无人机上的信息时,一位穿红色衣服的男子上前阻拦:“这不是什么大事,也不关我的事,等无人机的主人来到再说吧。”说罢,这名红衣男子还用手捂住了无人机上的电话号码。并表示,他与机主没任何关系。

事发十分钟左右,无人机机主来到现场。该机主致歉时说,他是无人机飞行爱好者,所用无人机不需要相关执照,而他的此次飞行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也未对其无人机做防坠保护。并称如果无人机一旦坠落,和他没有关系。他还说,济宁市万达广场太白路店和运河城,每天晚上都有大批无人机拍摄,并且运河城经常发生无人机坠落砸车事故,也都不是机主负责,而是由无人机销售方负责赔偿。当王女士问询机主红衣男子为何快速挡住无人机有关信息时,机主也说与该男子不认识。至于该男子何种身份,不得而知。

王女士查询了无人机飞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其中,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250克以上无人机必须登记注册。若需在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上空飞行的,应当依法报请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若无人机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飞行管制部门同意。事后,王女士从市民航局了解到,该男子并无牌照,也未报备。

“此人无牌照、无报备,在人口稠密的商业广场上空飞行。而且还声称,出现事故与己无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当前,在济宁上空,每天都有不少私人无人机飞行。如果都像这名男子这样的说辞,无人机飞行秩序岂不是乱了套。”王女士说,所幸孩子没有受到人身伤害,但是受到了严重惊吓,毕竟只有六岁,换作是其他家长也会要讨个说法。现在回想,王女士仍心有余悸:“当下正值暑假,人流密集的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都有许多市民带着孩子游玩。如此安全隐患如不杜绝,后果不堪设想。”

王女士认为,必须严厉约束无人机飞行:“首先,无人机驾驶员一定要按规则报备、在规定区域飞行,而且要对无人机做好必要的检测和防撞保护。更为关键的是,相关部门更要做好监管,加强巡查,尤其是禁飞区域,维护好无人机飞行秩序,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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