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喝酒,晚上检测仍是醉驾。这位大意的醉驾女司机即使“委屈”,也必须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
8月12日晚,邹城市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太平西路和铁山路路口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按顺序对来往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晚10时35分许,一辆黑色轿车由西向东驶入检测区,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车内有浓浓的酒味儿,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8mg/100ml。民警介绍,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而该女性驾驶员的检测结果,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这一结果,驾驶人屈某表示很“委屈”,一再表示自己晚上并未饮酒。当民警再次询问时,该女士称自己是中午喝了酒,但已经休息了多个小时,并且吃过晚饭,自己觉得酒劲已经过去了,没想到最终还是测出了醉驾。随后民警带其到医院抽取血样备检,屈某面临将是严重的法律处罚。
邹城交警温馨提示,酒精在体内代谢留存的时间因人而异,隔夜酒、隔餐酒同样会导致酒驾!请广大驾驶人自觉警惕“人醒酒未醒”,以确保行车安全。记者 梁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