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
第01版:

四项奖励措施助推农产品加工业上规模提档次

喜迎二十大

本报济宁讯(记者 王展宏 通讯员 杨卓)为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济宁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局来谋划,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明确的建库管理、奖励措施和工作机制,努力做大做强济宁市的农产品加工业。自今年4月份实施以来,全市奖励2021年度提质增量农产品加工企业78家、奖金2775.63万元,奖励升规纳统农产品加工企业22家、奖金179.0975万元。

农产品加工业是一个大产业,一头连着农业、农村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城市和市民,沟通城乡,亦工亦农,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产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山东省也提出了“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的发展思路。

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近年来实现较快发展,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全年营业收入1311.6亿元、同比增加292.15亿元、增幅24.2%。“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考核指标排名由2020年全省的第12名跃居全省第5名;全年新升规纳统企业187家,创历史新高。但对标潍坊等先进地区,特别是在规摸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收、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以及过亿元级企业、过十亿元级企业、过百亿元级企业数量等方面,差距仍十分明显。

为尽快补齐短板,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实际,制定了《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聚焦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纳统、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增量、高成长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挂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引落地”四个大的方向。

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下、规模以上、上市后备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库。健全完善三库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将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细分为“准规上”“幼苗”“种子”3类,规模以上细分为支柱型、领军型、骨干型、成长型4档进行分类培育。从规模以上企业中优选一批高成长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进行重点培育。

制定四项奖励措施。一是企业升规纳统奖励。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次性给予贷款贴息额度奖励。二是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增量奖励。根据三库企业的经营情况建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优惠贷款额度,并持续提升额度;对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10亿元-50亿元、1亿元-10亿元、2000万元-1亿元四类企业根据营业收入增幅提升分别进行奖励。三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奖励。根据上市后备企业的经营情况建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优惠贷款额度,并持续提升额度;对上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奖励。四是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对招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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