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贵芳,女,1977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副庭长。该同志不断强化审判作风建设,提高审判技能,先后有三件案例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先后三次在全省法院系统作经验介绍,所在单位被授予“2021年度全省法院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先进集体”,202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事迹被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选送单位:微山县委依法治县办 微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