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媛,女,1980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曲阜市司法局鲁城司法所所长。该同志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以公正无私、忘我敬业、廉洁朴实、认真仔细的品质,承担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审前社会调查等各项工作,面对辖区人口多、工作量大、人员少的困境,克服种种困难,始终坚持耐心细致的做好上级交办的每一项工作,获得群众的良好口碑。多年来,她先后荣获“平安曲阜建设”先进个人、曲阜市第七届“百佳孝星”、多次被授予嘉奖,2017年2月被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2021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选送单位:曲阜市委依法治市办 曲阜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