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河,男,1967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该同志先后办理了马某某等9人贩卖毒品案、刘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等15人破坏法律实施案等一系列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021年4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11家单位评为“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先进工作者”;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022年2月,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
选送单位:梁山县委依法治县办 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