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
第03版:

破产审判“兖州模式” 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李旋 王天)近年来,兖州区人民法院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贯彻到审判执行全流程、各方面,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高效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抓手,降低化解纠纷成本,提升效率和便利度。2021年至今,兖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质效评估得分连续位居全国法院第1位,获评“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先进集体”。

围绕破产审判工作,兖州区人民法院以服务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以专业化、法治化、市场化、信息化为方向,不断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持续打造完善破产审判“兖州模式”,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健全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设立审理破产案件专门合议庭,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定期分析研讨案件办理情况,形成精英化、专业化审理模式。强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化审理制度,并联审判事项,优化审判流程,缩短办案周期。对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一揽子解决破产企业诸多问题,整体公平清偿债权人债权。构建破产管理人选任评价指标体系,面向全国发布选任信息,全力为破产企业选优配强管理人。制定管理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流程,全面督促管理人忠诚履职尽责。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以保障“无产可破”案件顺利推进。在济宁市率先以指引形式推行预重整制度,有效降低重整成本、提升重整效率。

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府院联动”格局,建立便捷高效、四通八达的破产事项办理“互联网”。在已建立的“府院联动”机制的框架下,坚持创新理念,细化联动措施,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提高议事效率。

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破产案件网上立案常态化,实现让申请人“零跑腿”,2019年以来已通过网上立案审查破产案件20余件。线上会议常态化,借助“云上法庭”“钉钉”等网络平台,组织召开听证会、债权人会议、视频会议等。网络拍卖常态化,借助淘宝、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等网络拍卖平台,已拍卖成交66次。电子送达常态化,通过债权人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微信号、钉钉号等信息,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电子送达万余次。网络公开常态化,依托互联网,完善破产信息公开体系,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提升了破产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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