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和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日前,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锚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一更高目标,需要有“最昂扬的斗志、最有力的举措、最负责的状态”,需要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难点加快攻坚,面上持续加压,点位万无一失,责任落实到位,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是一项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需要常抓常新、永远在路上的不懈坚持。自8月中下旬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市领导多次到一线督导工作、解决问题。以上率下,是最大的带动力、贯彻力、执行力。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创建工作放在心头、摆在案头、抓在手头,既当好指挥员,又当好战斗员,领着干、带着干。要聚焦夯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督导问责力度,以归零的心态、攀登的姿态、奋发的状态,坚决打好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场硬仗。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创建单位时刻对照创建工作标尺,抓实细节,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我市创城工作付诸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可感可触。特别是近期市、区两级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村居的同志们,下沉一线抓整改、抓落实,城市环境面貌、市容秩序和各个点位有了明显变化。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还存在对标不严、执法管理不到位、疲沓厌战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我们需要聚焦重点难点,进一步加大攻坚克难力度,让公益广告、市场以及医院、车站、市场周边的社区小区、背街小巷这些创城的重点和难点,经得起细查、细评、细看。要聚焦环境秩序,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做到路干净、地干净、河道干净、建筑物立面干净,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始终盯紧沿街商户超门头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的整治,特别要做好交界处管理,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不挂牌和交通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对于相关点位,必须对照相关标准要求,逐条逐项抠细节,组织好排查,做到“举一反三”,第一时间进行排查、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提升,不允许有“等、靠、要”思想,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
眼下,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到了关键时刻,只要全市上下自觉对照创建任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创则必成的信念、破釜沉舟的胆魄、背水一战的决心,一条一条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一步一步抓提高,就一定能在新起点上创造新的辉煌,早日把济宁打造成为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让我们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