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授权,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主任会议决定:原定于2022年12月下旬召开的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调整为2023年1月上旬召开,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