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已于2022年12月17日,经济宁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不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红玉,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永生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4月30日、5月3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宏伟主持召开全市政府债务管理、财政审计等专题会议,8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永生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分别对审计整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自9月起,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审计局,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开展了3次督查。
市审计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市人大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跟踪督办,分别会同财政、国资、住建等14家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协同做好系统整改工作。向整改推进迟缓的县(市、区)下发督办函8份,对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完成、审计建议采纳、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市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全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聚焦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究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制度机制漏洞,共制定完善制度48项,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截至11月11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问题金额达322957.40万元,整改率为100%。其中市级上缴国库21736.49万元、统筹盘活存量资金21275.88万元、加快分解下达115757.46万元、规范资金资产管理112934.17万元;县(市、区)加快资金拨付2849.58万元;市属企业优化经营管理资金资产40233.38万元;建设单位压减建设成本节约资金8170.44万元。市审计局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剖析原因,从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报告和专报36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34次肯定性批示,向市纪委监委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0件,审计“利剑”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年中调增预算单位仍较多的问题。市财政局细化精准部门项目支出标准,2022年共细化精准4个行业部门项目支出标准;强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未纳入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2021年底,市财政局将91个部门单位市本级安排未形成支出的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2023年将对2022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全部编入预算的部门单位,相应扣减当年财政拨款部分。
(3)部分单位项目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支出均衡执行,实施支出分类限时管理,2022年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82%,居全省第6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切实提高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闲置沉淀。截至10月底,全市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94.7%,快于一般预算支出进度1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未严格按照要求调整部分单位年度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对财政拨款结转占当年财政拨款预算超过10%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对项目结余资金、市本级预算安排当年未形成支出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底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5)2个功能区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2022年,2个功能区将政府采购预算录入一体化系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控。
(6)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各单位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争取上级资金下达和任务安排同步进行。截至11月,审计反映未及时分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7)市级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期间已缴入国库,已全部整改到位。
2.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方面
市直部分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三减三控”措施,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2022年对部门公用经费压减20%以上。
3.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方面
(1)应盘活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太白湖新区已收回存量资金521.78万元缴入国库,高新区已收回存量资金754.10万元,用于民生支出。
(2)房产长期闲置的问题。1个单位闲置房产已公开招租,1个单位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资产拟盘活利用计划进行资产处理。市财政局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解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济财资〔2022〕7号),明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标准。
(3)部门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精细的问题。市财政局推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纳入了2022年度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绩效目标审核,2022年以来,共对涉及金额199.00亿元的1440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全覆盖审核,提出具体问题建议3420余条。
(4)部分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推动绩效自评情况纳入了2022年度市直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22年将绩效自评情况抽查复核覆盖率提升到15%,抽查部门预算项目167个,涉及预算资金29.68亿元。
4.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切实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形成支持企业发展资金的拳头效益。截至11月,服务业发展资金1348.58万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1501.00万元已全部拨付企业。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不细化问题
(1)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5个单位2022年已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消除预算编制不合理因素。
(2)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5个单位2021年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21年度市本级安排未形成支出的资金已由财政部门年底全部收回;2个单位已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房屋租赁收入等编入2022年预算。
(3)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2个单位编制2022年预算时已细化到相关项目。
2.预算约束力差问题
(1)年中增加一般性支出的问题。1个单位加强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追加,2022年未再出现年中增加一般性支出问题。
(2)无预算超预算的问题。5个单位2022年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截至2022年11月,未出现无预算超预算问题。
(3)未按规定编报年度培训计划的问题。1个单位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培训管理,2022年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
(4)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1个单位3个项目2021年未执行预算资金已由财政部门年终调减,其余项目相关单位已按原规定用途全部执行完成。
(5)支出压减不到位的问题。2个单位编制2022年预算时将会议费、培训费按照规定压减到位。
3.预算公开不到位问题
(1)预算公开不明细、不及时的问题。1个单位已细化2021年度预算文本并重新公开;1个单位按照预算公开的要求和时限及时公开预算。
(2)公开预算与批复不一致的问题。3个单位已按预算批复数重新公开2021年度预算。
4.经费开支不合理问题
(1)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3个单位2022年履行了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一次一结算制度。
(2)经费开支不记账的问题。1个单位已按照规定将2021年度部分未记录的会计事项进行了补录,编制会计凭证。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已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台账,准确登记公务用车使用明细。
(4)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1个单位已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并推进办理公务卡31张。
(5)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的问题。1个单位已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6)挤占项目支出的问题。1个单位已加强预算支出管理,2022年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标准列支经费,未再发生挤占项目经费问题。
(7)专项资金分配标准长期未更新的问题。1个单位已出台了制度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标准。
(8)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不合理的问题。2个单位2022年已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5.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1)固定资产闲置的问题。2个单位已研究确定闲置房产处置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审批。
(2)应收未收房租的问题。1个单位已收取房屋租赁收入0.82万元并上交市财政局;1个单位已对占用人进行清退,7月进行网上竞拍。
(3)未盘活存量资金的问题。1个单位已将2021年度未盘活存量资金46.56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4)账实不符的问题。5个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办理报批手续,规范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5)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1个单位已编制完成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6)未按规定盘点固定资产的问题。1个单位已研究确定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计划,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监督管理。
(7)房屋出租价格未经中介机构评估的问题。1个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房屋租赁价格进行评估。
6.项目绩效管理不完善问题
(1)部门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4个单位已制定完善本单位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未建立项目库的问题。1个单位审计期间已建立部门项目库,充实了项目库储备。
(3)绩效自评结果不准确的问题。2个单位已加强绩效自评组织管理,规范准确评价项目支出绩效。
(4)未开展绩效监控的问题。1个单位已制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2022年未发生资金闲置或未完全使用等问题。
(5)项目运行绩效不理想的问题。1个单位已调动督导第三方科学运营项目,项目运行质效提升显著。
7.决算编制不准确问题
8个单位均已按规定进行调整,并承诺以后年度严格按照账面数据编报决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账一致、账表一致,确保决算编制真实完整。
(三)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2户企业主责主业不突出的问题。1户企业已完成对权属企业主业的认定,对集团内同类资源进行整合;1户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项目招商、企业管理咨询等主责主业。
2.2户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资金投入不足,研发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1户企业2022年已制定研发计划,累计投入科研资金占营业收入2.3%;1户企业2022年累计投入科研资金占营业收入1.97%,超额完成研发投入每年增长不低于10%的目标;两项省工信厅批复的技术创新项目已取得结题报告。
3.2户企业管理层级压缩不到位,未能实现高效管控的问题。1户企业已注销2户经营不善的4级企业,1户企业由于业务开展需要,经批准维持现有管理层级。
4.4户企业经营性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未能实现保值增值的问题。1户企业收回1处未经评估出租的房产;1户企业与权属企业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协议》;1户企业已盘活闲置房产对外出租;1户企业待新项目建成后,土地盘活利用时一并解决。
5.3户企业工程、物资招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3户企业分别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的招标采购业务均已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6.4户权属企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4户企业2022年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管理程序不规范,手续缺失的问题。4个工程项目分别补办了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已获取自然资源部用地批复;1个项目已完成了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
2.超合同价10%以上的问题。1个超概算10%以上、4个超合同价10%以上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明确今后将及时办理概算调整、工程变更等相关手续。
3.招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3家建设单位已完善招标制度,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多列建设成本的问题。4家建设单位已进行账务处理,调减建设成本8170.44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细。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坚守审计整改政治属性,坚持以政治眼光分析看待问题,强化推动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推进审计整改法制化。提高依法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晰整改标准、严格把关审核,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的作用。三是推动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针对审计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及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建章立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四是强化整改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等贯通协同机制,构建审计整改全链条闭环管控机制,拓展审计整改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放大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