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固脱贫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1月13日《 人民日报 》 评论部
背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乡村振兴统揽新时代‘三农’工作”“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门制定党内法规明确并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有助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
观点摘要: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一方面,要提高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的综合效能,加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另一方面,各地要解决好落地问题,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从脆甜的延安苹果、细腻的五常大米,到清香的安吉白茶、爽口的赣南脐橙,一个个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茁壮成长的产业,彰显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劲动能。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土特产”文章,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有益于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