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李罗)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要求,提升群众满意度,降低质量投诉率。区建设局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先验房后交房活动,承担策划组织、闭环整改和安全保障责任,施工、监理和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积极予以配合。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业主参与、专业保障”的原则,“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在太白湖新区尚未竣工交付的住宅工程中全面开展。“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是对商品住宅“交付验收”流程的再造和细化规范,提前创造条件让业主全面了解、现场查验房屋质量状况,对于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提前解决质量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以来,新交房住宅小区投诉率明显下降。区建设局始终坚持将质量问题放在首位,严把质量底线,把住宅质量改善和品质提升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抓手,将问题关口前移,助力新区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