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0日
第03版:

《从政遗规》中的为政观

■郝金金

《从政遗规》为清代雍正、乾隆时期的重臣、学者陈宏谋所编纂,主要收集了历代贤臣良相为政做官的事迹和戒规,目的是为了整顿当时的吏治,勉励官员经世济民。时至今日,《从政遗规》中蕴含的为政观仍是党员干部为官做人的重要借鉴。

为政之要在清廉。《从政遗规》中讲,“居官以清廉为最”,批评了“今人以廉吏不可为,而借口于清官害子孙”的说法,那么清廉传家真的有害处,贪赃枉法让子孙富贵就是好的吗?《从政遗规》指出“人之子孙,富贵贫贱,莫不各有一定之命”,也就是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作长辈的不必担心、操劳。但是很多为政者不明白这个道理,依然“于仕宦中,昧冒礼法,取不义之财,欲为子孙计”,殊不知,此财为“不义而入者”,“又有悖出之祸乎!”将来是要祸及子孙的。

清廉持家是党员干部从政的底线和前提,也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财富。党员干部要守好廉洁从政的底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建设清廉家庭。

为政之本在为民。《从政遗规》强调主政一方的官员,养育百姓是其重要的职责。“盖求牧与刍,不过使饱适而无散佚耳。”官员养育百姓最基本的就是保证百姓的温饱问题,不能让他们因饥饿而流离失所,“抚养惟钧,而孳育取义尤切也。”在保证温饱的基础上,官员让百姓繁衍生息就显得尤为重要。遗规还以母亲哺乳婴儿来形容官员和百姓之间的关系,“凡乳儿有所欲恶,不能自言。所以察其疾痒,时其饥饱,勿违其意。是可为乳哺者责也。”以此要求官员时刻关注百姓冷暖,顺应民意,“若保赤子,故县令于民为最亲。”如果官员能做到这样,官员与百姓的关系就是最亲近的。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党员干部要树牢宗旨意识,切实解决老百姓在民生领域的困难,提升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

为政之道在务实有为。《从政遗规》要求为政者真心实意为民办事。“保民者,亦当规其饥寒,勤其劝化,事事出于无伪。”为官者要注重民生,为老百姓办事来不得半点虚假,“盖无伪,则有实心。纵力有不及,与事有掣肘,然此心自在。”只有真诚,才能实心实意,即使主观能力不够,或者事情受外力制约,事情暂时没办好,但是为民办事的心是实在的。此外,遗规还批评了有些官员沽名钓誉,“若徒外面摭拾一二便民好事,以为得意,亦市名也。”为了自己的声誉,表面上去做一两件好事,自以为很得意,“其去残忍者几希耳。是不可不戒。”这种人和残酷对待百姓的人有何区别,要引以为戒。

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身上的担当和使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奋发有为,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纵观《从政遗规》中的古代为政典范,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注重廉洁自律、修身养性,不为名利所动,始终以不贪不受为美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是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以“见贤思齐”的胸怀,吸收借鉴古代清廉典范的优秀做法,涵养为政之德,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作者单位:济宁政德教育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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