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周生龙)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内5次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放宽新市民、青年人提取条件以及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据悉,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取消贷款户籍以及工作地限制,取消改善性贷款间隔12个月以上限制,最高可贷额提高至余额的25倍。1至8月,提取住房公积金58.51亿元,同比增长29.39%;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83亿元,同比增长21.27%。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深化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亮码可办”,建立健全《窗口服务规范》制度标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行规程》等制度规定,中心获住建部“星级服务岗”称号,12329热线抽测位居全省第1。出台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征信数据8084条,提升全业务数据质量27.8万余条。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管控措施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能力”的典型经验,作为全国唯一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扬推广;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引领构建“1+4+N”机关文化体系,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供坚实支撑。今年6月,省住建厅推广我市践行文化“两创”、赋能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为全省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