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徐斐)10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昌华出席并讲话。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培训,邀请专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并分别到邹城市、微山县、嘉祥县、梁山县开展了实地检查,对全市14个县市区、功能区进行了“四不两直”抽查暗访。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开展宣传,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初步形成了“人人彬彬有礼、处处干干净净、户户和和美美”的济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品牌,为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
杜昌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要将人大的执法检查与当前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坚持规划先行、整体谋划、系统治理,积极探索整治提升新路径、新思路,让农村更加宜居宜业,让群众体验到生态振兴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