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鲍童)10月1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场,介绍地方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情况。
自2015年8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16部法规,对其中的4部法规进行了修正,努力实现以良法促善治。其中,聚焦立法重点,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和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开展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立法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各项立法工作制度,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我市立法质量提供了有力机制保障。
近年来,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立法机构,共向市人大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1件,制定市政府规章15件、修改3件、废止2件;开展法规规章集中清理10余次。其中,在重点领域,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加快新型城市建设,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立法工作特色鲜明。科学立法取得新进展、民主立法取得新突破、依法立法取得新成果,充分发挥了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方面,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了持续良好的发展。聚焦制度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聚焦规范化,创新全链条合法性审核机制;聚焦信息化,建设合法性审核信息化管理系统;聚焦正规化,创新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模式;聚焦精细化,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