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杜文闻)11月2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我市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以生态环境“含绿量”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开展专项规划环评工作,督促产业园区履行主体责任;通过政务新媒体、官方网站、生态环境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加强环评政策宣传解读。强化重点项目环评保障,对省市县重点项目实施包保制度,及时解决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可能遇到的困难;积极推进审批改革创新,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办理“一体化”试点,节约办理时间;选派高素质业务人员充实评估队伍,提高技术评估能力。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坚守底线思维,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不符合规划、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批;指导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能力和自觉性;严格落实环评单位和从业人员直接责任,要求环评从业人员严守职业操守,守好从业底线。
排污许可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是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服务提升审批效能,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局党组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组织编制《济宁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工作方案》,5月份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我市成为全省首批一体化办理试点市。为顺利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一窗受理、一体化审批”从程序上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申报手续的工作量,解决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尺度不一、企业重复申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