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6日讯(记者 鲍童)近年来,我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全面打好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措施和工作成效情况进行介绍。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制定出台《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及年度方案,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一一细化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南四湖流域综合治理体系,严格依法治理工业污水,规范减量治理农业污水,全面提标治理生活污水,智慧监管治理船舶水,联防联控治理外来水,全域统筹推进“五水共治”;大力推进水系连通,开展引汶、引黄等工程建设,实施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等水系连通工程。编制完成大汶河、白马河、泗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加快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完成长江、运河等地表水厂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推进金乡县、鱼台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治理采煤塌陷地54.17万亩,先后实施南四湖湿地和23个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项目,累计完成湿地保护修复20.37万亩,全市湿地面积达255万亩。创新推广“污水处理厂+湿地”模式,41家规模化污水处理厂配建了人工湿地,全市建成人工湿地74处、面积16万亩,形成了流域面积最大的人工湿地保护群,助力我市荣获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启动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清废行动”,重点整治南四湖环湖岸线及34条入湖岸线,为美丽济宁建设作出环保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