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2日
第01版:

市委编委出台意见

全面建立推动部门 主动履职工作机制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宋颖星)近日,市委编委印发《关于建立推动部门主动履职工作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建立推动部门主动履职的工作机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去年以来,市委编办开始在曲阜市、鱼台县开展推动部门履职工作试点,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传承弘扬儒家“民事不可缓”的理念,专门出台《意见》,以加强部门职能运行监管为抓手,着力构建形成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联合监管与履职考核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推动部门(单位)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履职转变。

《意见》明确了5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转变履职观念,增强主动履职意识。引导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坚持“马上就办”;对职责边界模糊等事项,靠上承担、主动履职尽责。二是厘清部门职责分工,筑牢主动履职基础。加强部门(单位)间职责分工协调,各部门(单位)对职责分工有异议或需进一步明确的,应主动沟通协商,妥善解决职责分工争议等问题。三是聚焦部门核心职能,明确主动履职监督重点。强化核心职能管理,探索开展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聚焦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管评估。四是建立联合监管评估机制,形成推动部门主动履职合力。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组织人事、审计、社会治理等部门(单位)及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的协同联动机制,扎实开展联合监管。五是完善结果运用机制,提升部门主动履职能力。推动监管评估结果作为纪律检查、干部选任、考核奖惩、预算安排、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具体实施举措,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担当、高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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