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徐斐)近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4场),介绍我市强化政策扶持、培育行业标杆、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社会化服务工作,将其作为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的有效举措,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引领农业转型升级、农民稳定增收的重要力量。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针对主体需求精准施策,努力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济宁路径”。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数量达2万家、家庭农场3.7万家,其中市级示范社、示范场640家,省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408家,仅去年我市新培育省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136家,争创数量历年来最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我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研究制定了《济宁市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于5月24日颁布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支持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争创试点示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提高发展质量;支持农民合作社提升规范运营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