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1日
第02版:

市财政局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苏玮 荆冉)日前,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市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优化预算项目安排提供制度保障。

优化评估体系。管理办法总结原有经验,结合我市当前财力状况,对事前绩效评估对象内容、方法程序、结果应用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适用范围,强化制度约束。

压实评估责任。管理办法规定,部门评估应当在项目进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库之前完成;财政评估在预算部门提报预算申请后及时开展。对于预算部门在项目入库和预算申请前拟提报党委政府研究的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应当提前开展事前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向党委政府汇报的前提要件。

明确评估要点。将评估要点整合形成涵盖五大类23项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更加突出项目立项必要性和实施可行性,更加关注成本管理和风险管控。同时,适当简化评估程序,对于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估,规定可通过评估表的形式展现,不需专门形成评估报告,更多体现务实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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