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实现涉企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实现了涉企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8年,被告将其承包的“泗水县音义河水系统综合治理—跨泗河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分包给原告,现在,整体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1000多万元。近日,原告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因该《补充协议》约定最终合同价款以审计价格为准、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等主要条款与承包合同不一致,《补充协议》成为认定本案事实的关键证据,本案工程价款经审计双方无争议,但被告对《补充协议》中被告公司的印章及签名的真实性有异议并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补充协议》落款处被告用章系被告公司备案公章盖印形成、“吴某”签名系他人代签。
双方对《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涉工程标的额大,无论认定协议有效还是认定协议无效,总有一方当事人面临巨大的败诉风险,为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最大程度化解矛盾,考虑到案涉工程是泗水县实施城市水体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工程,案件处理情况影响泗水县营商环境,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诉求和意见,庭前、庭中、庭后多次组织原、被告开展调解工作,希望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但双方对《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充分把握双方的利益诉求,不厌其烦地向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耐心释法明理,讲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分析利弊,考虑相应的后果,经过多轮交替沟通,考虑到被告资金紧张,无法在短期内支付全部工程款,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调解协议。
泗水县人民法院立足发展大局,践行能动司法理念,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讯员 梁磊 吴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