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结合自身个性化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保险规划,应当遵循最基本的“适当性”原则。
王先生一直从事自由职业,无固定收入,近期老家房屋拆迁款下来,王先生购买了一款高额的养老保险产品。为顺利投保,王先生填写投保人年收入时,将实际的5万元填写为15万元。5年后,王先生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在续期缴费时,王先生已没有足够资金支付大额保费,面临保单逾期失效的风险。
本案例中,造成王先生保费困境的原因就是没有遵循“适当性原则”。王先生没有考虑到工作不固定和投资有风险的情况,错误预估了自己的缴费能力,没有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新华保险济宁中支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根据自身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做好自身所需“七张保单”的购买需求分析,合理分配购买比例;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损失承受程度、职业及财务状况等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从而按需投保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原则上,一个家庭每年保险总体缴费水平不应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0%至30%。张颖 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