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宁市梁山县,至今流传着一个“夫妻双清”的历史故事,成为当地正家风、严家规、兴家门的一面镜子。
故事的主人公叫刘宁,字裕若,号函夏,今梁山县大路口乡张博士集村人。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贡士,洪武中任刑部主事,永乐年间任太仆寺少卿,敕授中宪大夫。刘宁去世后,谥号毅肃公,入汶上县(张博士集村时属汶上县)乡贤奉祀。刘宁妻安氏,钦褒佐夫忠义,诰封恭人,入《汶上县志》烈女传。
刘宁为官刚毅廉明,正直豪爽,不受贿,不容私,一生忠守“倡廉洁、重信义、不纳私”的家训。明万历《汶上县志》说他“刚毅廉明,不受私谒”。当地也流传着一句话:“宁叫天降祸,不叫刘宁过”,足以说明他为官的严厉和刚正。
刘宁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妻子安氏。史料记载,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十月的一天,时任刑部主事的刘宁外出办事,只有安氏和仆人在家。忽然,家里来了一个送西瓜的人。安氏不识此人,且见瓜有异样,就让家仆现场把瓜切开,发现里面不是瓜瓤,而是金银珠宝。
送瓜人不再隐瞒,说是自家老爷委派,专门送给刘宁的。这事只有他和自家老爷知道,他人都不知情,希望夫人收下。安氏听闻,不为所动,招呼仆人将送瓜者和“瓜”一并送到官府。
这件事传到永乐皇帝的耳朵里,不禁为刘宁、安氏所惊叹,下诏书褒赐刘宁夫妇白金二百两,彩帛八种,并赐匾额一块,上书“夫妇双清”。
在张博士集村刘氏祠堂里,立有一块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的大卧碑,上面这样记载:“有刘公之冰清,而后有安氏之玉洁;有安氏之介节,而后成刘公之清风。既而升太仆寺少卿,上封先代,下裕子孙,邦家之光,闾里之荣,兼而有之……览史书所载,有所谓‘夫妇双清、与日月争光’者,予于刘公……”
祠堂的门口镶嵌着一副对联:刚毅廉明垂庭训于万古,烝尝当禴祀重宗倣亦千秋。短短20个字,把刘宁刚毅廉明的修身准则和家风家训,体现得淋漓尽致。600多年来,后人牢记刘宁“倡廉洁、重信义、不纳私”之遗训,代代相传。
清朝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冀州客商陈新元、陈新年、王顺起结伙到南方做生意,住在张博士集村刘振阶店里。第二天,3人着急离开,把购买货物的钱遗失在了店里。刘振阶发现后用心保管,客商来找时,原物奉还。为表感激,客商送了一块“拾金不昧”的牌匾,至今还悬挂在刘振阶后人家里。
刘氏家族诚信为人、敬宗孝亲的故事,比比皆是。在祠堂的一块贤孝碑上,记载着刘宁后人、清代孝子刘振代抚养父母、伯父母4位老人的故事。刘振代伯父母膝下无儿无女,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4位老人晚年生活不能自理,刘振代端饭喂水,抓药叠被,十几年如一日,两家外戚十分感动,公议为其立碑,以示褒扬。
和家之规、兴家之训代代相传,既是对古朴美德的尊崇,更成为引领社会向善向上的巨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