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审政策,申请新型职业农民职称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实践经验丰富,推广、示范、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或指导服务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取得职业农民初级职称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4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称。对于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开辟了职称评定“绿色通道”,获得国家、省、市农牧渔业相关奖项、“劳动模范”“齐鲁乡村之星”等称号的人员可破格申报中级、高级职称。
截至目前,济宁高新区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中,累计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1家、区级示范社2家,3人获评“齐鲁乡村之星”。向取得职称新型职业农民累计发放惠农贷508万元,发放耕地地力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保费补贴等各类补贴6.2万元。35人次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各类免费农业技术培训,实现取得职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全覆盖。邀请农业专家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上门技术指导12次。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锻造乡村振兴“生力军”
■本报通讯员 裴浩宇
新型职业农民是振兴乡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济宁高新区积极落实省、市政策,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让更多“田秀才”“土专家”脱颖而出,推动农民由“身份”到“职业”转型,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力量。
“原来评高级职称的都是本科生、研究生,想不到咱这种地的老农民还能评上职称。”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台庄村村民刘玉志提起评上高级职称这件事,依然乐得合不拢嘴。2023年初,刘玉志因获得“齐鲁乡村之星”称号,通过新型职业农民“绿色通道”政策,直接获评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
据了解,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打破常规职称评审中的学历、身份、户籍等限制性条件,将参评农民的技术水平、产业规模、带动效益、科技推广应用等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解决了多年从事农业生产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问题,进一步畅通了申报评审渠道。
为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2023年,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印发《济宁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措施》,在项目评选、金融扶持、税费减免、用地用电保障、学习培训、智力支撑等方面对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予以全链条支持。“听了专家讲的这堂课,以后怎么经营咱的合作社我心里更有底了,原来都是自己闭着眼睛摸索,听了课才知道还有这么些道道。”一位新型职业农民听了免费农业生产经营者培训课后说道。
强化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职业身份和技术职称的“加持”,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率先运用先进农业生产经营理念、方法和措施,积极向周边群众传授推广农业科技,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切实发挥了“领头雁”作用。
农民高级农艺师刘玉志,带领村民入股成立益农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建成了集休闲、观光、采摘、餐饮于一体的农业生态观光基地,年可接待游客3万多人次,年产值过千万元,带动附近村民就业100余人,村民人均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济宁红蕾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民农艺师黄洪雷,通过大力发展甘薯规模化种植,一年供应地瓜种苗4000多万株,带动合作社周边农民150户,增加农民收入180万元。农民高级农艺师王长立流转400余亩土地,创办了业庄草莓采摘园,发展特色种植,每年可提供100多个工作机会,让村民足不出村就可以在家门口就业,农民农业收入提高了1.5倍。
下一步,济宁高新区将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措施,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农业转型发展,为深入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