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纪律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条例》的实质内容,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对《条例》理解运用,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题中之义。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握实质要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党纪学习教育需久久为功,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要将学习《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积极借鉴以往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经验,着力形成一系列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明确学习重点,不断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要建立健全党纪学习教育的考核评议机制。各级党委要全面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考核评议指标,对教育工作开展不力或成效不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各级党委要及时总结党纪学习教育的宝贵经验,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化。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精准执纪。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纪的关键在于精准从严。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这就决定了各级纪委不仅要学懂弄通《条例》的核心要义,更要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于监督执纪实践中。纪委在执纪过程中要始终把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发挥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带头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发生的违纪行为要敢于斗争、敢于碰硬,以严格的纪律执行震慑违纪行为,赢得民心。各级纪委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执纪的精准性,把《条例》体现的新理念、新思路转化为执纪实践中的新做法。
发挥领导干部模范作用,提高监督执纪能力。领导干部是党纪学习教育和执纪守纪的“领头雁”,要让执纪严起来必须抓紧“关键少数”。一是紧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增强遵规守纪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 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既不能用来谋求私利,更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应在把握《条例》实质和要义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懂规矩和严格执纪的表率。二是以年轻干部为重点,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纪律教育,督促年轻干部扣好遵纪守纪的“第一粒扣子”。各级党委应把握重要节点,紧盯重要问题,在年轻干部新入职等重要节点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培训,针对年轻干部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诫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其实质是通过规范党纪处分工作,对违纪行为及时进行违纪责任追究,使党纪处分工作在党内法规制度轨道上运行。新时代,我们要正确运用好《条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的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作者单位:山东济宁政德教育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