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3日
第05版:

邹城交警大队

救助基金缓解燃眉之急

近日,邹城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市民报警,当日11时42分,孔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邹城市中心店镇中四村农贸市场三迁酒楼门口处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事故致使孔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肇事两轮摩托车逃之夭夭。

因孔某受伤严重,急需手术治疗,但手术费用让孔某及其家属犯了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程序,并积极帮助其准备所需材料。经过上报审批,为孔某成功垫付救助基金51743.46元,使伤者得到及时救助。

救助基金及时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伤者家属十分感激。通讯员 孙文婷

2024-07-03 邹城交警大队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175328.html 1 救助基金缓解燃眉之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