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9日
第01版:

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

“三个强化”抓管理 阳光采购提质效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刘艳峰 杜金方)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预算资金支出管理,近年来,济宁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逐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向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了采购成本,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成效明显。

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政府采购管理基础。济宁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政府采购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及预算执行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到采购预算执行的全流程进行管控,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为正常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注重从源头做起,抓紧抓实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相关政策规定,统筹规划年度采购计划,科学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强化预算约束,严禁随意调整采购项目或追加采购预算,避免采购工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坚决杜绝“无预算、无计划”政府采购行为,实现采购工作的预算控制计划、计划控制采购、采购控制支付的目标。各科室单位根据年初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集中采购目录,所有采购项目通过济宁市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录入审核,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同时,积极响应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号召,只要条件允许,在采购中尽可能地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根据《济宁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对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在开展采购活动前均按要求提前30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然后再开展采购活动,按规定发布采购需求公示、采购公告、中标公示、更正公告等政府采购有关信息,公开招标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真正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为供应商获取采购信息提供便捷服务,促进投标商之间公平竞争,切实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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