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
第07版:

新华保险济宁中支

组织开展消保培训

为了使员工加深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推动消保工作高效开展,新华保险济宁中支组织开展消保专项培训。

本次消保培训由客服部经理进行重点讲解,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让员工认识到消保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主体责任方面,明确总经理室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总经理为消保委主任,为消保第一责任人,落实“五个亲自”,发挥引领作用,运营分管负责人担任消保委常务副主任,负责整体消保工作,其他分管领导任消保委副主任,负责分管领域内的消保工作。

在培训中,明确了消保牵头部门、前线业务部门、后援服务部门在消保工作中的具体任务。消保牵头部门制定政策、组织培训和处理投诉;前线业务部门需在业务开展中充分考虑消费者权益;后援服务部门要确保消保工作符合法规要求,提供保障需求。新华保险济宁中支各部门协同合作,构建坚实的消保防线。王锐

2024-11-28 新华保险济宁中支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190158.html 1 组织开展消保培训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