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红星幼儿园 董立人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实施,法律中强调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育教育”,这与济宁市红星幼儿园“乐动于形、乐赏于心、乐爱于人”的办园理念不谋而合。近年来,济宁市红星幼儿园以法律为准则,将“乐”文化融入办园实践,建构并采用“乐动”“乐赏”“乐爱”相结合的多元教育新模式,让幼儿在法治框架下享受有温度、有特色的学前教育,走出一条“以法固基、以乐育人”的发展之路。
一、乐动于形:在法治框架下建构科学运动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要求“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我园将法律要求与“乐动”理念结合,构建多元运动模式——开展幼儿花样晨练活动,通过师幼早操、晨间体能大循环、晨跑等多种方式开启活力满满的一天;开设外聘男教师主导的阳光体育课程,创新开展小班模仿操、中班花样器械操、大班板凳操等特色体操,设置攀爬架、户外滑索、综合体能区等多种户外运动游戏区,满足幼儿运动游戏的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每日户外运动的目标。此外,幼儿园高度重视幼儿的运动安全,对照法案中“场地设施安全标准”,加强对校园设施设备的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加强运动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运动安全意识,将“依法保障幼儿健康”转化为触手可及的防护细节。
二、乐赏于心:以法治思维守护艺术启蒙本真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严禁“小学化”倾向的规定,我园以“乐赏”体系为抓手,以游戏活动构建符合幼儿认知规律的艺术教育模式。在艺术活动中,采用梯度化课程设计,小班以印、拓、粘贴等美工游戏感官体验启蒙艺术感知,中班通过线条添画培养创作兴趣,大班运用综合材料表达想象。除了常用美术材料,幼儿园还根据季节为幼儿提供树叶、树枝、果壳等自然材料,支持幼儿的自主选择并进行创意美工游戏,幼儿园每年利用六一儿童节、元旦等节庆活动开展艺术画展,让幼儿以表征绘画的形式肆意表达,杜绝机械临摹,让艺术回归“感受与表达”的本质。
在早期阅读的培养中,济宁市红星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个性化阅读支持,并以“幼儿阅读研究”相关课题为载体,研究整理了帮助幼儿有效实现幼小衔接的家园共读绘本书单,幼儿园配备图书室,开设“故事剧场”“阅读角”,全方位打造书香校园,定期开展图书漂流、亲子共读书、童话剧等活动,家园携手共育,确保每个孩子享受阅读启蒙机会。
三、乐爱于人:以法治精神培育社会性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应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济宁市红星幼儿园将“乐爱”体系作为践行载体,开展爱自己、爱他人、爱家乡、爱祖国多层次的“乐爱”教育,以幼儿为主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落地法律要求。设计小班“穿衣穿鞋大挑战”游戏,通过“纽扣宝宝找家”“鞋带变蝴蝶”等趣味关卡,让幼儿在游戏中掌握生活技能;开展“地震逃生游戏演练”,用“躲猫猫”方式教会幼儿“桌下三角区躲藏”,将“生命健康权”转化为可操作的游戏指令;利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父亲节等节日开展丰富的节日教育活动,让“孝亲”美德在游戏中自然生长。在传统的重阳节,带着孩子们走进敬老院为老人送温暖,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理实践在幼儿社会生活中;每周一开展升旗仪式,请幼儿成为升旗手、护旗手,在模拟仪式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基本礼仪;在自主建构游戏里,孩子们用积木搭建济宁市标志性建筑,通过游戏了解家乡文化,让法律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变得可触可感。
当以“乐为核心”的教育理念遇到“学前教育法”的制度保障,济宁市红星幼儿园以鲜活的实践证明:唯有将法律精神融入办园血脉,才能让“乐动、乐赏、乐爱”真正成为幼儿成长的底色。未来,济宁市红星幼儿园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指引,让每个孩子在法治阳光下绽放独特光彩,为“幼有优育”的时代命题交出基层幼儿园的生动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