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王靖萱)为提升济宁经开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近期,经开区疃里司法所深入经开区疃里二中、三中、四中,开展“法治灯塔照亮青春路”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为千余名师生带来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司法所普法工作人员以从业十余年积累的真实未成年案例为切入点,如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不良交友引发的违法犯罪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行为定性、法律后果、心理动机三个维度展开深度剖析。并根据社会热点的未成年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刑法典》相关条文进行细致解读,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
在讲解“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案例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说明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的纯获利益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有同学提问:“有同学用我的手机偷偷打赏,钱能要回来吗?”工作人员耐心解答:“若能证明是未经你同意的操作,可要求平台退款。”在讨论校园欺凌话题时,同学们踊跃发言,“遇到欺凌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不能当沉默的旁观者”,法治意识在交流中不断增强。
此次活动将法律知识与真实案例紧密结合,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受到师生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