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济宁的工作安排,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依托“四个抓手”,建机制、强监督、树新风、固根基,推动清廉医院建设走深走实。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全市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举办青年廉洁教育座谈会、“儒韵清风·清廉剧场”暨“清风扬医道 廉洁铸医魂”教育等活动,积极参加“青未了”杯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大赛,一体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生态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下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围绕倡树“清正党风、清朗院风、清新医风”主题,细化分解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营造廉洁奉公、风清气朗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扛起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将清廉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牵头、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化机制建设。推行“四责协同”机制,动态更新责任清单,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督责任。细化实化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述责述廉、日常监督、问题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压实责任。
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医用设备采购管理。指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所需已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不得违规网下采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政策,保障集采改革成效落地惠民。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效益。
进一步深化贯通融合。打造示范标杆。以“清廉医院”为核心,推动公立医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从诊所、卫生室及服务窗口等“清廉细胞”抓起,逐渐由点及面、拓展延伸,把清廉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强化治理融合。将清廉建设与医疗质量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结果互认等工作结合。规范诊疗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既规范行医行为又提升群众满意度。
进一步弘扬廉洁文化。阵地+载体创新。整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廉洁教育资源,多点推进打造一批廉洁教育阵地,市直医疗机构建设不少于3处,各县市区医疗机构至少打造1处。积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医’路清风 廉守初心”廉洁文化主题作品征集等活动。教育+警示并重。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积极宣传传统名医和医德医术兼修的当代名医事迹。指导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抓好“一月一主题、一月一警示”纪法教育活动,分级分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