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鉴览(1917—1939.9),山东省金乡县城郊乡(今金乡街道)孙庄人。自幼聪颖好学。1932 年考入山东省立高级中学。适逢九一八事变爆发不久,其积极参加校内外学生爱国救亡活动。1935年考取清华大学,参加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并参加中共北平市委组织的“平津学生南下宣传团”。1936年5月,经李昌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七七事变后,加入中共北平市委领导的战地服务团,参加支援前线工作,后乘船经烟台、青岛到济南,根据组织安排,在山东开展救亡工作。1937年8月,受山东省委派遣,回金乡开展抗日工作。9月,与中共党员翟子超、秦和珍、耿荆山取得联系,在其家中成立中共金乡县工作委员会。后介绍周冠五、杨如岱、刘清怀、张心迪、袁汝英等加入中国共产党。年底,日军南侵,县工委决定武装抗日。他连夜起草《抗日起义宣言》。说服父亲王云松献出自己家里的2支步枪和100余发子弹,又在城北各村动员十几个青年,配备几支步枪。1938年2月15日,第五战区第二游击纵队成立,其任宣传干事。4月,主动疏散。5月13日,金乡县城沦陷。县工委在耿楼重新组织武装,被编为苏鲁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二总队第十三大队。8月,部队奉命调丰县参加讨伐伪军王献臣战斗。其留下重组县工委,任书记。
1939年初,中共苏鲁豫特委派王须仁到金乡组建金嘉巨中心县委,王须仁对县工委的工作乱加指责,对王鉴览加以错误批判,并宣布解散金乡县工委,成立中心县委。金乡县的抗日工作陷于瘫痪状态。王鉴览自筹桌凳、书籍、灯油,自任教员,在家中办农民夜校,宣传抗日道理,动员学员参加革命工作。6月,被苏鲁豫区党委调任湖边地委宣传队编导。9月15日,王鉴览等七八十人,在邹县郭里集被王须仁非法逮捕,并被逼承认是“托派”,他们毫不屈服。当夜12时,均被杀害。
1941年11月,湖西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湖西边区锄奸错误的决定》,在单县辛羊庙召开追悼大会,为王鉴览等平反昭雪,追认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