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推动生育保险发展,将根据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力争2026年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
■朱慧卿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