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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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济宁财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本报济宁讯(全媒体记者 肖珊)12月1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实干绘就‘十四五’答卷 凝心续写发展新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6场),介绍“十四五”时期济宁市财政事业发展成效。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时期,全市财政系统锚定“走在前、勇争先”,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开拓创新的锐气和务实担当的作风,积极应对复杂环境挑战,全市财政事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

五年来,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20年的411.8亿元稳步增长至2024年的496.3亿元。同时,全市财政系统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资金支持,2021年至今共获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429.7亿元,累计争取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007亿元;成功争取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水运项目补助等20个项目,均为当年全省唯一;争取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等三项中央财政乡村振兴综改类项目全部落地我市,全省唯一。

全市财政系统以“真金白银”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2021年至2024年累计兑现各项税费优惠396亿元。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统筹各类资金79.2亿元,精准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深化“财金联动”,运用政府投资基金累计撬动社会资本投入37.6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累计服务全市6.6万户市场主体,降费让利10.7亿元;农业信贷担保累保规模达347亿元,成为全国首个突破300亿元的地市。

“十四五”期间,全市金融体系日趋完善,主要金融指标呈现“提质增量”的良好态势。全市存款余额历史性突破万亿元大关,较2020年底增长62.23%;各项贷款余额跃增至9043.58亿元,较2020年底增长89.08%,贷款增速连续七年保持全省前列。资本市场取得突破,全市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1家。金融服务持续优化,常态化组织政金企对接活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显著提升。

全市财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至今,民生领域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教育支出实现“十八连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实现“二十连增”。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21年的每人每年580元,提高至2025年的700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2021年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2025年的208元,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全市财政系统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动财政治理体系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在预算管理领域,全市财政系统在全省率先印发《济宁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覆盖市、县、乡三级。构建多元协同的预算绩效监督体系,开展市、县、乡三级同步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效。在国有资本改革上,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模式,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有效激发市属金融国企发展活力。在基层保障方面,建立县级“三保”预算提级审核和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在政府债务管理上,严格按期偿还到期债券本息,确保债券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在金融稳定领域,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全市不良贷款率降至0.97%,正向排名全省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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