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坚持“交通安全,宣传系于一半”的工作理念,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深挖内部潜力,借力外部资源,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家喻户晓、人人践行的浓厚宣传氛围,为专项行动纵深推进筑牢根基。
部门联动赋能,构建宣传效能闭环。高位推进,夯实宣教工作根基。立足专项治理工作实际,以市公安局名义印发《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治理宣传工作方案》,细化明确九项重点宣传举措,将宣传工作深度融入治安管理、车驾管、户籍、出入境等日常服务流程,全面掀起交通安全宣传热潮,构建起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一体化宣教格局。靶向定位,制作多元宣传内容。针对不同交通安全参与者认知特点,聚焦中小学生、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等重点群体,编制《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一封信》等系列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创意宣传贴纸,精准发放至各基层大队,实现宣传内容与受众需求的精准匹配,推动宣传工作从“广撒网”向“精准滴灌”转变。丰富载体,打好宣教组合拳。充分发挥济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联动相关单位及志愿者等力量,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在入村口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主题宣传、劝导活动206场次,创新推行“路口劝+上门讲”“管理劝+服务宣”双结合模式,将广泛宣传细化为精准上门服务,让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同步依托社区网格、乡镇政务、校园班级等微信群矩阵,常态化推送宣传资料,构建起“部门协同、基层参与、全域覆盖、全民共建”的联动宣传工作体系。
内外协同聚力,打造立体宣传矩阵格局。建强“1+N”宣讲队伍,提升精准宣教。 深化与相关部门合作,组建“1+N”宣讲队伍,依托“送戏下乡”“义诊惠民”“乡村大舞台”等特色载体,常态化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赶大集”等主题宣传活动362场次。筑牢坚实堡垒,开展阵地宣教。 持续加大社会面宣传资源整合力度,依托社区电梯、商超门店、城市道路、沿街商铺等3560处重点场所的大屏小屏,持续播放安全头盔佩戴主题宣传标语及警示视频,让交通安全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场景。创新乡土宣传,强化传播实效。充分发挥“融媒体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宣传优势,严格落实“112”常态化播报机制,创新推出“方言+顺口溜”宣讲的“土味”宣传模式,开展特色播报436场次;在重点路口路段悬挂通俗易懂的宣传提示标语216条,在561处行政村宣传阵地更新张贴宣传海报613幅,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受众群体宣传教育。
强化警媒联动 构建引导新格局。深化警媒协作,拓宽宣传传播渠道。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频共振,组织主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随警作战,实现“声、屏、报、网、端”全渠道深度覆盖,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传播体系。强化曝光警示,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托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各县局新媒体平台、融媒体中心等渠道,建立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曝光机制,通过“曝光+教育+劝导”三位一体模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推动交通参与者自觉规范骑行行为。打造精品内容,提升宣传传播效能。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聚焦专项行动亮点,策划推出《交通安全小课堂》《赶大集送安全》《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百姓说宣防》等系列精品短视频9个,其中《赶大集送安全》短视频被公安部新媒体平台转载推广,累计播放量达11万余次,实现“小视频”传递“大安全”的宣传效果。累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刊发相关稿件21篇,全方位展现专项行动成效,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治理的强大合力。
通讯员 王惠 张详朝 董敬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