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文闻
盲道是视障群体出行的“导航仪”,是城市文明的“试金石”,更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生命线”。然而,在城市的街头巷尾,盲道被共享单车、电动车、杂物等侵占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盲道设计脱离实际需求,通道“断头”;一些盲道维护不善,坏了没人修、占了没人管……严重侵害视障人士的出行权益。
侵占盲道,本质上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特殊群体权益的侵犯。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非法占用者将面临罚款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要求,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且符合国家标准。
侵占现象仍屡见不鲜,根源在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将盲道视为“闲置空间”,也在于监管的常态化、精细化不足。首先在认知上,要扫除“无知”与“无视”的双重盲区。通过公益宣传、社区科普、典型案例解读,普及盲道功能和法律规定,破除“占一下没事”的侥幸心理,增强社会各界的无障碍意识,尊重和帮助残障群体,让“盲道不可占”的理念深入人心。其次需要强化监管不松懈,相关部门应加大巡查频次,对侵占盲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无障碍设施安全畅通。
一条盲道,承载着视障群体的安全与尊严,更彰显着城市的文明与温度。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守住盲道的“方寸之地”,守护好特殊群体的出行权益,让每一位视障者都能安心出行、从容前行,让“有爱无碍”成为最动人的城市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