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林启岩 田玉庆 赵青)2021年以来,济宁市国资委扎实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真混真改、以混促改、混改后评,不断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力。
“混”出新常态 ,在对标对表中加油鼓劲。国企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重头戏,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然成为推进国企市场化、增强国企竞争力、为民营企业打开通道的重要举措。济宁市国资委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定的混改任务,充分发挥“国企平台+民企机制”优势,全力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混改工作纳入市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进行挂钩。逐户核实市管企业2020年混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激励加分计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同步将2021年混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通过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使企业内部相互融合,利用资源优势,实现抱团取暖,编队齐飞,推动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一起做强做优做大,为共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改”出新活力,在真混真改中实现突破。济宁市国资委秉承市场化和竞争中性原则,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追求收益性和“国民共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产业结构,通过自主、平等、自愿的方式,全面摸排市管企业拟混改企业或项目,督导市管企业通过企业上市、扩大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非国有经济发展等形式和路径积极实施混改,使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充分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强化归属感和认同感,切实保障各自合法权益。同时,依托“百亿基金”、“百亿担保”,督促市管企业加大与高成长性、“专精特新”等企业混改力度,推进“助企攀登”、“制造业强市”建设。目前,济宁市国资委已完成济宁能源济宁港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15个混改项目,提前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
“评”出新动能 ,在活能活力中彰显质效。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形式上的“混”,不能自然而然地产生“1+1>2”的效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是检验混改成效的有力举措。济宁市国资委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制度,出台《市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选取4家混改企业进行后评价工作,兼顾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资产规模、所处行业、管理层级、混改方式,对混改企业推进改革、转换机制、提高发展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出企业混改后的工作成效,找出混改产生的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推动企业改到位、改出成效,有力解决形式上的“混”而未推进深层次的“改”的问题和实现了“混”和“改”但“改”的效果未达到预期的问题,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彰显以“混”促“改”质效,以纵深推进混改释放发展活力,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凝心聚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