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3日
第02版:

关于公园里小区命名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济宁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为体现地名命名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现将“公园里小区”命名予以公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标准地名证书。联系电话:0537—5253800,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

邹城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1日

2022-04-13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97505.html 1 关于公园里小区命名的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