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民生、护航经济发展,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公安机关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民生护航经济发展10项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服务经济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开通重要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实行重要物资运输通行证网上申领,加强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保障防疫物资、医疗人员运送“应急通道”,以及生活物资和经济运行“全产业链”生产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对涉疫人员转运、紧急就医、救助等车辆,提供“点对点、接驳式”护送勤务。对应急、防疫和运输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以教育警告为主;发生一般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一律按照简易程序优先处理,不扣车、不扣证;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核实信息、固定相关证据后,尽快放行;不能及时放行的,积极协助转运物资。倡导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或远程提交事故认定申请,缩短事故处理时间。
畅通网上服务渠道。群众通过“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济宁微警务”微信公众号、12123手机APP等,在线办理申领电子身份证、交通违法处理等284项公安政务服务。
实行紧急业务预约办理。公安机关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窗口单位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全天候接受群众咨询、求助和申请,紧急业务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急事急办、错峰办理。因封控、管控确实无法办理的,可联系提交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待解封后一次办好。对特殊人群、有集中办证需求的企业,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到期业务可延期办理。对受疫情影响到期无法办理的户政、交管业务,可网上申请延期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和注销户口,不再受原时限限制。确实无法按期办理的机动车检验、报废注销、保留原号牌号码,驾驶证换证审验、学习驾驶证明、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等业务,可延期3个月。新车尚未办理注册登记,已经申请三次临时号牌的,增加临时号牌次数。
开辟出入境服务专门通道。对复工复产、出国留学、商务洽谈等确需紧急出境人员急事急办,畅通出入境加急办证专门通道,为企业引才引智提供高效、便捷的出入境服务。依托12367服务平台、出入境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7×24小时答复咨询,帮助解决问题,及时提供有关国家和地区出入境调控政策,方便企业和出境人员合理安排行程。
主动上门联系服务企业。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主动上门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跟进严密防疫措施,帮助解决返岗复工等困难问题,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加大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完善涉企110联动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治安清查治理,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加强涉疫重点部位秩序维护。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全面加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边界管控和治安秩序维护。疫情结束后,分级分区解除道路交通管制。优化防疫站点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提前指示引导查控流线,减少车辆待检时间。加强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监测点、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巡逻防范,有力维护正常防疫秩序。
自助办理危爆业务。企业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销备案等业务。县域内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证件办理等实行申报材料线上受理、审批结果线上送达。对符合条件的爆破作业人员到期换证实行网上申请、线下送达、容缺受理。
保安员实行先招后考。疫情期间招聘保安员,从业单位可先行招录人员上岗,及时报备保安员信息,推行保安员考试网上报名、预约、审核,保安员证通过邮寄或上门送达。
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快速处置、依法打击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打涉疫苗、防疫物资违法犯罪,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假借“疫情防控”“物资众筹”等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网上涉疫谣言传播等违法犯罪活动,从快从严打击处理。
通讯员 侯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