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8日
第01版: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中心城区2022—2023年度采暖期提前供暖的通告

根据天气预报情况,为保障广大市民用暖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济宁中心城区(含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 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2023年度采暖期集中供暖时间统一提前至2022年11月9日0时。

中心城区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提前供暖。提前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

其他县 (市 )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2022-11-08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114087.html 1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中心城区2022—2023年度采暖期提前供暖的通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