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我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的议案进行审议。如果会议能够通过任命,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尽心尽力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捍卫“两个确立”。坚持不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确保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践行为民宗旨,维护公平正义。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履职目标,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拓宽工作思路,密切干群关系,以实际工作赢得群众信赖。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中心任务,锚定“保五争三奔第一”工作目标,坚持宪法法律原则,准确把握法律尺度,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济宁法治济宁做出积极努力。
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法院党组权威,积极支持配合班长工作,全力推动济宁法院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
四、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管好自己、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锻铸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精神状态,以严谨细致的司法作风和高效务实的工作能力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