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2022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4个专项巡察组和1个机动组,对14个有重点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梁山县3个沿黄乡镇及所辖5个村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日前,市委巡察机构已通过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和向被巡察党组织“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巡察反馈。
本次专项巡察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开展政治监督,是市委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统一安排部署、自觉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的实际行动。巡察中,牢牢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科学把握监督重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任务,发现了一批高质量、深层次问题,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我市落实落地提供了强大推动力。
在集中反馈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部署安排。在“一对一”反馈时,市委各专项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巡察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抵御自然灾害坚固防线筑得不牢、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等问题。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重点问题整改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巡察公信力。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全力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我市落实落地。
对本次专项巡察中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于3个月内向市纪委监委机关报告,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同时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