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辉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键是吃透其思想精髓,深刻把握和坚持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主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法治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必由之路,是维护基本人权的可靠保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其实质就是制定实施宪法法律,解决损害群众权益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此,要运用法治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及时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和权利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努力方向。
坚持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目标,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他反复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制度是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价值理念,还必须通过制度加以保障,将其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的良法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科学的思维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并将其生动地体现在法治领域,突出强调要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等科学方法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特别注意掌握蕴含其中的科学方法论。
坚持法治战略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和强化战略思维,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统筹推进国家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法治建设。无论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还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集中体现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精准的问题导向。他认为,问题是工作的导向,也是改革的突破口,要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科学的辩证性。当前,不论是分析和观察经济形势,还是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政策法律,都要坚持和贯彻矛盾分析的方法、体现和运用“两点论”的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他着眼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结合上讲清楚、讲透彻了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若干重大关系。这些重大关系,都是推进法治建设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沿着正确道路和方向前进。(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