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04日
第02版:

2023年度“创新济宁行 改革济先锋”优秀案例暨新闻作品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改革工作要求,在全市营造争创一流改革品牌、争树一流改革典型、争做一流改革先锋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改革办)、济宁能源发展集团联合举办2023年度“创新济宁行 改革济先锋”优秀案例暨新闻作品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评选活动以展示我市改革创新成果为主线,紧紧围绕“走在前、开新局”,聚焦市委“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任务目标,以“创新济宁行 改革济先锋”为主题,旨在鼓励各级各部门及时梳理总结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探索出的创新做法,鼓励各类新闻媒体深度挖掘改革典型事迹、宣传报道改革成效,积极推出典型案例和新闻作品,进一步凝聚改革力量、强化改革担当,在全市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活力。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主办方为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中共济宁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济宁能源发展集团。

三、作品要求及评选范围

评选分两个类别进行:

(一)优秀典型案例评选

1.主题内容。典型案例要突出创新做法和改革成效,把本领域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典型经验总结好提炼好。典型案例可以是体制机制创新事项,或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难点问题的创新举措,也可以是满足群众诉求的“小切口”微改革等,要有落地应用的具体场景,有成效明显的改革实绩,在经验做法上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对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改革发展具有辐射力、影响力、带动力。

2.体裁形式。报送作品必须为典型案例,不得为一般性工作事项、工作信息、工作快报、新闻通讯等形式。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典型案例必须为2023年新开展的创新工作,或为持续推进但在2023年取得新成效的改革事项。

4.报送要求。必须以单位名义申报,各县(市、区)最多提报5个典型案例、由县(市、区)委改革办统一汇总报送,各市直部门、各驻济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最多提报3个典型案例。

(二)优秀新闻作品评选

1.主题内容。新闻作品内容应为我市发挥“九大优势”、实施“九大战略”等重点任务目标的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报道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的典型事迹,以及因地制宜开展的改革探索经验。既可以是对改革先锋模范的报道,也可以是对创新做法、显著成效的报道。

2.体裁形式。报送作品必须为新闻报道,可以为新闻通讯、侧记、访谈、专题报道等形式,涉及人物和事件必须实事求是,杜绝虚构。报送作品必须已经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发表,包括但不限于新华网、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山东改革、济宁改革等各级新闻媒体平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济宁日报》等报纸,《山东通讯》《支部生活》《济宁通讯》等期刊。

3.时间要求。凡是在2023年围绕“创新济宁行 改革济先锋”活动撰写发表的新闻作品,均在报送评选之列。

4.报送要求。单位或个人名义均可申报,报送作者信息(单位或个人)必须和新闻作品报道信息一致;撰稿人为多人的,必须以多人名义共同申报,不得单人申报。投稿者要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报名参赛作品视为符合本条要求,凡与本条要求不符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负。

四、报送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只接受电子报送。请将报送邮件命名为“典型案例/新闻作品+单位/个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按照附件形式填写案例作品信息,并附案例作品word版和发表证明材料,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jnggpx@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欣媛 2348421 16653760195

刘广合 2967509 18854763296

五、评选与奖励

本次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委按照优秀典型案例、优秀新闻作品两个类别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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