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到报警到案件告破,经过执勤交警及各单位的不懈努力,仅10余小时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5月7日清晨6时15分许,我们接到指令,在邹城市城前镇319省道小岔河红绿灯50米处一位老人受伤倒地。”邹城交警大队事故科交警介绍,接警后执勤交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时,受伤老人已被120急救车送医抢救。
随即,交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事故现场留有二轮摩托车碎片和一串钥匙,但并不见肇事者与肇事车辆踪影。“事故现场及周边设有监控设备,查看视频监控或许能发现蛛丝马迹。”由于事故现场在319省道,过往车辆较多,交警反复查看此路段过往车辆视频,最终发现,在凌晨3点50分许,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一辆二轮摩托车与老人发生碰撞,驾驶人与老人均受伤。但驾驶人在现场停留约30分钟后,驾驶车辆向东驶离了现场。
证据确凿,大队立即增派警力,分两组分别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监控视频的严查密排,抓取到肇事车辆逃跑路线,发现肇事车辆逃离至城前镇史泉村。遂联系城前派出所民警和史泉村村委会,一同前往史泉村进行摸排走访。终于发现嫌疑摩托车,经与现场遗留的摩托车碎片进行比对,确定该嫌疑摩托车正是肇事摩托车。在诸多铁证面前,对自己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肇事车辆驾驶人供认不讳。记者 梁琨 通讯员 朱力 李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