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汶上讯(通讯员 王晨 唐秀利)近日,汶上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一对特殊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原告马某与被告郭某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但是郭某系聋哑人,既听不到对方诉求,又不能发声答辩,致使庭审不能如往常一样开展。在沟通和审理双重难度增加的情况下,如何保障特殊群体的当事人表达真实意愿,保护其诉讼权益,成为了案件的关键所在。
“每个人都有诉讼辩解的权利,尤其是残疾人更需要司法的关怀和帮助。”汶上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利振说道,为了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汶上县法院邀请了专业手语教师出庭翻译。庭审中,法官放缓语速、放慢庭审节奏,手语教师认真细致地翻译,被告郭某时不时用手语表达出自己的想法。通过手语翻译,审判人员、当事人之间实现了无障碍沟通,庭审得以顺利进行,郭某也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听到”了法庭公正的声音,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近年来,汶上县坚持将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通过强制度、强设施、强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绿色通道,传递司法温暖。一方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低位扶手式栏杆、轮椅等硬件设施,提供便利的诉讼环境,另一方面开设涉残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残案件优先办理。与此同时,汶上县还大力推行助残上门立案、简化残疾人立案流程、人性化陪同办理、网上通办等诉讼服务,让残疾人享受到平等、充分、方便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