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靳蕾 刘彦红 张媛媛)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济宁市财政局锚定目标不放松,强化“纪巡财”三方联动机制,打造新时代财会监督“组合拳”。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提高监督成效。市财政局与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与市委巡察办建立了巡前信息通报、巡后联合治理工作机制,以信息互通聚合力,提升财会监督震慑效应。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市财政局在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民生领域专项检查、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时,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实现信息共享,强化问题会商研判,取得扎实成效。
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纪巡财”三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共性问题开展系统治理、实行整改共促,以制度机制固化联动成果,提升协同治理效能,为财会监督行稳致远夯实基础。